例时作法

作者:佚名
例时作法

例时作法 (1卷),佚名,续诸宗部,《大正藏》第77卷No.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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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颜斋兰品

怡颜斋兰品

日本松冈恕庵著,松冈恕庵(1668-1746),名玄达,字成章,别号怡颜斋。日本江户时代儒家、本草学者。书中涉及许多中国文人对兰花的题咏和中国本草学家对兰花的考证。

辟韩

辟韩

严复撰写的政治伦理论文,1895年3月发表于天津《直报》。韩指韩愈,辟韩就是批判韩愈颠倒君臣、君民本原关系的谬论,阐明君臣、君民的真正的关系。严复认为一国之中应以民为主,民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相为生养,因有相欺相夺而不能自治,故出什一之赋以置其君,使之作刑政、甲兵,以锄强梗;君不能独治,于是增其臣而助治,所以,民不出什一之赋,则君无以养,君不能替民锄其强梗则可以废。他指出:“民之自由,天所畀也。”(《严复集》)人人都有自由之权,民立君臣,是为了“通功易事”,互相合作,选择“公且贤者立而为之君”,君臣刑兵都是“缘卫民之事而后有。”(同上书)“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仆隶也。”(同上书)但中国的实际情况则相反,“秦以来为君,正所谓大盗窃国者耳,国谁窃,转相窃之于民而已”。“既已窃之矣,又惴惴然恐其主之或觉而复之也;于是其法与令猬毛而起,其什八九皆所以坏民之才,散民之力,漓民之德者也。”“斯民也,固斯天下之真主也,必弱而愚之,使其常不觉,常不足以为,”而后“可长保所窃而永世。”(同上)严复以西方“天赋人权”理论为武器,揭露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及其纲常名教的反人道性,在当时思想界有着巨大的启蒙作用,引起了封建顽固派的恐慌。张之洞曾命人作《辨<辟韩>书》进行反扑。

岩栖幽事

岩栖幽事

一卷。明陈继儒撰。此书只一卷,首有陈继儒自撰小引,其中云:“吾家於陵,及华山处士,世有隐德。余辈胶粘五浊,羁锁一生,每忆少年青松白石之盟,何止浩叹。丁酉始得筑婉娈草堂于二陆遗址,故有 ‘长者为营栽竹地,中年方惬住山心’之句。然山中,亦不能知道家保炼吐纳,以啬余年。即佛藏六千卷,随读随辍,惟喜与邻翁院僧,谈接花、艺果、种秫、㔉苓之法,其余一味安稳本色而已,暇时集其语,为《岩栖幽事》。”书中所录皆山居琐事。如接花、艺木以及焚香、点茶之类,以及作者与山僧对答之语等。其中亦有一些杂记古人事迹以及一些生活常识等。如 “涤砚不宜用汤,有损于石”;“茶见日而味夺,墨见日而色灰”等。此书有《广百川学海》本、《宝颜堂秘笈》(万历本、民国石印本)本、《眉公十种藏书》 本、《说郛》 本,民国二十五年(1936)商务印书馆据《宝颜堂秘笈》本排印《丛书集成初编》 单行本。

毛诗

毛诗

《诗》学名词。《诗经》之古文学派。因其书为毛公所传,故称毛诗。《汉书·儒林传》说:“毛公,赵人,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自郑玄《诗谱》出,始称有大小毛公,《诗谱》说:“鲁人大毛公为《故训传》于其家;河间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公为博士。”三国时吴人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谓大毛公为汉鲁国人毛亨,小毛公为汉赵国人毛苌。相传大小毛公之学出于孔子弟子子夏。《汉书·艺文志》著录《毛诗》二十九卷。《毛诗》以秦时小篆书写,故称古文诗。西汉时,《毛诗》未立学官。东汉学者马融、贾逵、郑玄等治《毛诗》,特别是《郑笺》之出,《毛诗》大行,三家诗遂渐废。唐代孔颖达作《毛诗正义》,取《毛传》、《郑笺》而疏之,更为后世所尚。

南泉普愿禅师语录

南泉普愿禅师语录

唐代高僧池阳南泉山普愿禅师语录散见于《祖堂集》、《景德传灯录》、《五灯会元》、《古尊宿语录》、《指月录》诸书,而又各不相同。为便于研究,今依据以上书目,综合各条语录而去除其重复者,共得九十七条,并标以序数,以便查询。

道宣律师感通录

道宣律师感通录

亦称《律相感通传》。佛教感应集。唐道宣撰。一卷(或十卷)。据《法苑珠林》称:唐乾封二年(667)仲春,道宣“逐静修道,遂感冥应”,于是“既承灵属,扶疾笔受,随闻随录,合成十卷”。书分两部分:(1)“初问佛事”,涉及神佛、寺塔等内容;(2)“后论诸律相”,多为戒律方面的内容。书中所述天神有王璠、罗天、费天、姚天、苟天、陆玄畅、韦将军等。此书见载于《高丽藏》及日本《卐字续藏》、《大正藏》。国内有天津刻经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