颛愚观衡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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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悖论
青春二字,蒙去上部,剩下日月,日月为明。只要有青春,就有光明。但是在光明投射后的另一面,每个人都会反观到自身的阴影。 敏感多疑、有强烈自尊心的毛利豹一自幼跟随母亲寄人篱下。在考入著名的大阪第三高中后,生活放荡,经历了一段青涩,暧昧不明的初恋,最后又因自尊心叛逆而退学。 步入成人世界的豹一,在职场上的经历了各种遭遇,在一次执行采访任务中意外地与绯闻缠身的女明星擦出爱情的火花,然而他缺乏对爱情的信心,逐渐被心魔所扰。
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中国唐代《永徽律》的律文注解。长孙无忌等编撰。最早成于永徽四年(653)。长孙无忌,唐高宗时的太尉。本书是现存最古老也最完整的封建法典的释文,是唐太宗为统一律文的解释,以保证律书的统一适用而诏示下属编写的。分30卷,12篇,502条,其篇目同唐律完全相同,内容包括:名例律,共6卷57条,规定刑事法律制度;卫禁律,2卷33条,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3卷58条,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使方面的法律;户婚律,3卷46条,规定有关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厩库律,1卷28条,规定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的法律制度;擅兴律,1卷24条,关于发兵和兴造方面的法律;赋盗律,4卷54条,是保护封建政权及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制度;斗讼律,4卷59条,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1卷27条,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2卷62条,内容广泛,包括买卖、借贷、度量衡、犯奸、赌博等;捕亡律,1卷18条,关于追捕罪犯和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断狱律,2卷34条,是关于司法审判方面的法律。本书不仅对律文逐条解释,而且还对律书中规定的不够完备之处进行补充、修订,吸收了中国古代律学的成就,是中国封建法制的重要著作,后来成为历代封建立法的楷模,并传入外国,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寿亲养老书
养生类著作。宋陈直撰。一卷。直于元丰中 (1078—1085) 官泰州兴化(今属江苏)县令。书中论述饮食调治、形证脉候、医药扶持、性气好嗜、宴处起居、戒忌保护等老年养生护持之理,并载四时摄养方、食治老人诸疾方、简妙老人备急方等,凡十五篇二百三十三则,约万余字。其中食治养老益气方,载治眼目、耳聋、五劳七伤、虚损羸瘦、脾胃气弱、泻痢、诸痔、诸风等数十种病证的饮食配方。四时养老方中,前列四时通用男女老人方二十余种,次分叙四时疗疾方药。简明实用,理论简要中肯,论述老人饮食起居、性情嗜好等颇为精当,叙证以食治疗法为突出。梓行后影响颇大。明高濂《尊生八笺》 中四时调摄笺所录诸方药,大致本于此书。传本较多,元代时由邹鈜收入并续增成《寿亲养老新书》。有明万历虎林胡氏 《格致丛书》 本 (题《新刻寿亲养老书》),寿养丛书选钞三种本(题《寿亲养老书》)。
片玉心书
儿科著作。明万全撰。五卷。全有 《育婴秘诀》 已著录。是书刊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卷一至卷三,总论儿科疾病的辨证及治疗方法,并附歌赋及望诊图; 卷四、卷五,叙述胎毒、变蒸、惊风等三十二类疾病证治。系万氏儿科临证经验之谈,颇为详明实用。有 《万密斋医书》本,清顺治十一年 (1654) 刻本,一九五八年麻城卫生工作者协会铅印本。
洞庭湖柳毅传书
元杂剧剧本。简名《柳毅传书》。尚仲贤撰。旦本。剧写唐高宗仪凤二年,柳毅应举落第,至泾河县访友,于泾河岸上见一女子牧羊。牧羊女郎形容愁苦,若有所待,柳毅怪而问之,乃知女郎是洞庭湖龙王之女三娘,为泾河小龙之妻;泾河小龙粗愚,为婢仆所惑,夫妻不和,龙女三娘被罚在泾河岸牧羊受苦。 柳毅闻之,气血俱动,深为同情,遂受龙女之托,为她送家书至洞庭湖。柳毅至洞庭湖龙宫,龙女三娘的叔父钱塘火龙得知此事,大怒,乃率水兵至泾河,救出龙女,将泾河小龙生吞。 洞庭龙王为答谢柳毅救女之恩,宴请柳毅,席间钱塘火龙做媒,欲将龙女三娘嫁与柳毅。柳毅拒绝。但当柳毅见到前来敬酒表示谢意的三娘时,柳毅又为拒婚而后悔。龙女三娘亦因婚事不成而烦恼。柳毅归家后,其母已为他订了亲,女子为范阳卢氏之女。柳毅尊母命成婚。婚后方知新妇就是龙女三娘。二人成为美满夫妇。 这个神话剧批判了夫权,赞扬了信义,表现了人们对幸福爱情的追求。
介庵进禅师语录
《介庵进禅师语录》,十卷,清 悟进说,真理等编,附源流颂。收上堂、示众、小参、拈古、颂古、行实、机缘、问答、垂问、佛祖赞、自赞、法语、书问、偈颂、疏引、序跋、箴铭、佛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