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南家业
作者:守一
宋守一述、行枝编,共三卷。上卷有《教观撮要》、《三观尘露》、《答日本芿法师教观诸问》;中卷有《重受戒文》、《戒体正义直言》、《四诤要论》、《衣制格言》、《论分部》、《论僧体》、《科释杂心论出三有对文》、《受缘重开》;下卷有《论心用双持犯结制罪》、《辨二止并八九名义》、《重释事钞持犯篇通塞文》、《重答钦师·境想问》、《析然梦庵持犯四难》、《征显定道二戒》、《略辨正用相从》、《略议第七非体》、《辨略教结犯》。《终南家业》是一部理论性极强的著作,以不大的篇幅简洁地阐述了南山道宣律学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论。这是与以往律家往往是注释道宣的某一本书是不同的。尤其《终南家业》对“南山三观”作出了简洁而清晰的论述,没有注疏体裁的冗长和铺陈。如果说《律宗会元》是律宗理论的简明读本或入门教科书的话,那么《终南家业》则基本上是一部律宗思想的高等教科书。但是,《终南家业》也受到时人的批评。如南宋理宗淳祐(1241-1252)初年,沧州妙莲即撰有《蓬折直辩》和《蓬折箴》各一卷对此进行批判。其意思是“彼既曲折,故当直辩”。这是因为妙莲读到《终南家业》的第一句“吾祖弘律,以观妙为本”时即心生不满。他批评《终南家业》道:“审吾祖为弘律耶,为弘观耶,若谓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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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仙传
古代神仙传记。西汉刘向撰。二卷。 向有《说苑》已著录。宋陈振孙等疑为出自东汉或魏晋方士之手,伪托向作。所记赤松子、黄帝、容成公、老子、吕尚、彭祖、安期先生、王子乔、东方朔、玄俗等七十位仙家事迹。起于赤松,终于玄俗,皆上古三代及秦汉时神仙。后人续补羡门高、刘安、老莱子等。文人多引为戏剧小说资料。明正统道藏本。《汉书·艺文志》无目。《隋书·经籍志》杂传类著录有两种,皆题《列仙传赞》,刘向撰。一作三卷鬷续,孙绰赞;一作二卷,晋郭元祖赞。唐以后史志均有著录,或二卷,或三卷,皆未题赞人。关于撰人,宋陈振孙,明胡应麟,清纪晓岚、杨守敬以及近人余嘉锡等,都对刘向提出疑议,或以为六朝人伪撰,或以为东汉方士假托,异说纷纭。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以为“惟此外有刘向的《列仙传》是真的”,不是后人伪托。
论语今注今译
毛子水撰。台湾商务印书馆1975年10月初版。二十卷。系作者于1969年接受台湾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出版计划、在讲稿《论语校注》的基础上,多次修改而成。收入王云五主编的“古籍今注今译丛刊”。作者自称“是为对古代经典已知门径而且有相当的思辨力的人而作的”(《自序》)。作者认为,台湾“现在通行的注本,已没有把旧时许多的误解匡正,而旧时若干通达的义训,反而废置不用”(同上),因而对《论语》重新注解。其中“今注”采用历代论语注本逐句注释。“今译”用现代汉语翻译。该书对文字训诂和与思想史有关的典故,亦择要引述。
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
梁启超的伦理论文。指独立与合群;自由与制裁;自信与虚心;利己与利他;破坏与成立等十种德性的相互关系。原为在日本东京大同高等学校时的讲稿,经整理后载《清议报》第82、84册,1901年6月16日、7月6日出版,收入《饮冰室合集·文集》第2册第5卷。他认为独立就是要有人格、人权,不要做奴隶,但要关心群体;自由就是要充分享受人权,但要服从法律,“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他人之自由为界”(《梁启超选集》)。自信是对自己人格、人权、能力的自我肯定,但不能自傲,“愈自重者愈不敢轻薄天下人”(同上书)。自私利己并非恶德,“天下之道德法律,未有不自利己而立者也”(同上书)。但利己时必须爱他,方能真正利己。“善能利己者,必先利其群,而后己之利亦从进焉。”(同上书)崇信西方资产阶级一贯提倡的“合理利己主义”。最后提出要在破坏旧道德过程中建立新道德。他详论个人与社会之相互关系的目的在于要使人们明白,“知有合群之独立,则独立而不轧轹;知有制裁之自由,则自由而不乱暴;知有虚心之自信,则自信而不骄盈;知有爱他之利己,则利己而不偏私;知有成立之破坏,则破坏而不危险”(同上书)。
法华经疏
法华经疏,二卷,宋竺道生撰
物不迁论辩解
物不迁论辩解,一卷,明真界解并序,冯梦祯序,袾宏跋,达观跋。
菩萨戒本笺要
亦称《菩萨戒本经笺要》。律学著述。清顺治八年(1651)智旭撰。一卷。系北凉昙无谶译《菩萨戒本经》的注释书。作者在书首科文中说:本书“大文为三:初归敬述意、二正列戒相、三结示宗趣。初及第三,皆结集家所安,二正列戒相,出《瑜伽师地论·菩萨地·戒品》中”。在“正列戒相”中,先明四重戒,后明四十八轻戒。作者在《跋语》中称:已在自著《梵网经合注》中将本书所有“开遮持犯,尽会入于十重四十八轻中”,由于初学者仍未能解其文义,故撰成本书,以释其最切要处。本书见载于明《嘉兴藏·续藏》及日本《续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