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经目录
作者:静泰静泰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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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未信斋文编
本书不分卷,徐宗干撰。宗干字树人,号伯桢,自称「斯未信斋主人」;江苏通州人。由进士,历官山东、四川府州县。清道光二十七年,由福建汀漳龙道调台湾道。时在英人窥台之后,着防夷之论,立绅民公约,禁不与贸易。水沙连六社久请内附,宗干请准援乾隆五十三年之例,先设屯丁管理;后遂设官置治。咸丰初年,台地迭有事变发生,均经敉平。四年,擢福建按察使。其后,尝襄办皖、豫军务。同治元年,再擢福建巡抚。此时彰化戴潮春事变延及全台,又值福建上游太平军战事复亟,宗干兼筹并顾,台地以宁。五年,卒于官。尝辑「治台必告录」以授台湾道丁曰健(见第十七种「治台必告录」篇),并着有「斯未信斋文集」行世。「文集」分「文编」、「杂录」两部,「文编」有军书四卷、官牍七卷、艺文四卷;本书由「文编」中有关台湾部分选辑一百零一篇而成,实为斯未信斋「文选」。所选军书中之「雪夜探营图自记」,即作者一篇自传。
地母经
《地母经》即《黄帝地母经》,是以六十甲子的循环为排列,一诗一卜,用作预徵该年农作物生产情况的经书。每本黄历通书,基本都载有《地母经》。
花案奇闻
《花案奇闻》这部小说选用的是传统的才子佳人的题材,但又不落窠臼,表现了一种具有进步意义的思想观念。《花案奇闻》抨击了社会的黑暗,抨击了淫僧、恶棍和甘愿任人玩弄的小官王子弥,讽刺了科举制度的腐败,对了解当时世情均有认识意义。
丹凤街
现代长篇小说。张恨水著。重庆教育书店1943年12月初版。收《自序》1篇。作品曾以《负贩列传》为名,连载于1940年1月1日至1942年8月1日上海《旅行》杂志第14卷第1号至第16卷第8号。作品中的陈秀姐3岁死了父亲,跟着母亲与舅舅何德厚一起生活。何以卖菜为生,嗜酒和烟。秀姐18岁时,何逼迫她“嫁给赵处长做二房”,秀姐不从。这件事让丹凤街上童老五等知道了,大家都气愤何“昧了良心”,“卖人家骨肉”,他们觉得秀姐“娘儿俩现在到了为难的时候”,“要不卖一点力气来帮帮忙,那真是对不起”这母女俩。他们“重信义”的行动遭到警察局的干涉,童老五母子等不得不离城回乡。当秀姐被迫出嫁后,他们设法把她母亲送到乡下居住,然后准备伺机再搭救她。后来,事情败露,秀姐考虑到老母,更考虑到“这一班挽救自己的朋友,都是无钱无势的人,不能教他们受着连累”,违心同意赵处长带她“到上海去”。然后赵处长又要她谎称病死以断绝与丹凤街亲朋们来往。一年后的清明节,朋友们在秀姐的老屋祭奠她的“亡灵”。所不同的是,“这 一班丹凤街的英雄”已经参加“全城壮丁训练”,准备去“打日本”。作品写出了30年代江南某地丹凤街“肩挑负贩者之战前生活”,赞扬了他们“舍己救人,慷慨赴义”的品质《自序》。
朱子晚年定论
明王守仁所编南宋学者朱熹信札摘录,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其学说在死后被官方奉为儒学正宗。至王守仁时,“天下之人,童而习之。既己入人之深,有不容于论辩者”(《年谱》,《王文成公全书》(以下简称《全书》)卷三十二),“是朱(熹)非陆(九渊)天下论定久矣”。因此,王守仁要袭承陆九渊学说,建立自己的“心学”伦理思想体系,与朱熹学说相抗衡,就被视为“异端”,辄遭非议,“遂至多口攻之者环四面”。为摆脱困境,他便苦心积虑地从朱熹著作中,抽出与自己思想观点接近的34篇信札,冠以序文,名之为《朱子晚年定论》,认为此乃“其晚岁既悟之论”。意在说明朱熹晚年已向“心学”伦理思想转化,与自己学说一致。其实,这些信札,并非全是朱熹晚年所写,其中亦有早年和中年著作。正如他在《答罗整庵少宰书》中所明确表白的:“其为《朱子晚年定论》,盖亦不得已而然。中间年岁早晚诚有未考,虽不必尽出于晚年,因多出于晚年者矣。然大意在委曲调停,以明此学为重。平生于朱子之说,如神明蓍龟,一旦与之背驰,心诚有未忍,故不得已而为此。”(《全书》卷二)收入《王文成公全书》卷三。
读四书大全说
明清之际王夫之著。凡10卷。为作者读明代胡广等人奉钦命编纂的《四书大全》的札记,作于清康熙四年(1665年)后收入《船山遗书》,1975年中华书局点校出版单行本。在伦理思想方面,坚持气一元论,反对宋儒分性为天命、气质之说,而提出“性即理”,理者“气之理也”(卷10)。主张理“游行于气中”,“性在气质中”(《论语·阳货》)。在理欲关系上,反对将二者对立起来,“天理充周,原不与人欲相为对垒。理至处,欲无非理。”(《论语·宪问》)。卷一论《大学》,卷二至卷三论 《中庸》,卷四至卷七论《论语》,卷八至卷十论《孟子》。 本书按《四书》原有篇章次序并借用其中的某些命题, 以读书札记形式评论明代胡广等所纂《四书大全》的观点,同时阐发作者自己的哲学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