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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庵文集
十三卷。《后集》 三十七卷。明王直(1379—1462)撰。王直,字行俭,号抑庵。江西泰和人。永乐二年(1404)进士,授修撰,迁少詹事,兼侍读学士。正统间,拜吏部尚书。天顺初,以老疾乞休。卒谥文端。事迹具《明史》本传。王直于朝虽有为人非议之事,但初谏亲征,继力争遣使迎英宗,侃侃不挠,至以出使自任,大节究为不愧。其器识厚重,在铨曹十六年,奉职公允,亦称名臣。其诗文典雅纯正,有宋、元之遗风。自永乐初为庶吉士,即承命入阁,典司制诰。后在翰林二十余年,朝廷著作多出其手。当时与王英齐名,有“西王”、“东王”之称。而王直尤为老寿,岿然负一代重望。是集凡十三卷。据集前萧镃序称,“其文汗浸演迤,若大河长川,沿洄曲折,输写万状。”盖明中叶以后,文士始好以矫激取名。王直正当宣德、正统间,去开国之初未远,淳朴之习,犹未全漓。文章不务胜人,惟求当理。故所作貌似平易,而温厚和平,实非后来所能及。是集为其子检讨王䆅所编。成化初,其次子王稙复加校订,而以原集未录及致仕后所作别为后集,凡三十七卷。其诗作冲融雅饬,因台阁气息较浓,故诗韵味不强。其亦善文,虽写得淳朴质实,但文学性不强。是集收入 《四库全书》。
饶氏皇朝经世文续编
清末饶玉成编辑,始自道光初年,止于同治朝,光绪八年(1882)成书。
社学要略
明吕坤撰。详细规定了社学的教育目标、道德规范、教学内容、为学次序、教材教法等。认为社学教育要以进德修身为目标,不可只为“取科甲求富贵”。“初入社学,八岁以下者,先读《三字经》,以习见闻;《百家姓》,以便日用;《千字文》,亦有义理”。提倡慎选社师,“不以才名为鹜,而以志行端良为先”。注重学习,行为习惯的培养。收入清陈宏谋《五种遗规·养正遗规补编》)。
断酒肉文
梁武帝萧衍所撰禁止僧尼食酒肉之文,共4篇。早期佛教并无僧尼酒肉之限,传入中国后,僧尼仍可食“三净肉”,即可食不自杀、不为己杀和自死动物之肉。南朝梁武帝萧衍依《涅般经》、《四相品》等经文,认为“白衣食肉,不免地狱”,主张不著革履,断制酒肉,于天监十六年(517)撰成《断酒肉文》。文中言: “若出家人犹嗜饮酒,啖食鱼肉,是则为行同于外道,而复不及。”梁武帝于文中详述了食酒肉不及外道的9个方面,并进一步论证了出家人食酒肉不及居家人的道理。在第2篇《断酒肉文》中,梁武帝令各寺僧官: “宜自警戒,严净徒众,若其懈怠,不遵佛教,犹是梁国编户一民,弟子今日力能治制。” 梁武帝还将断禁酒肉扩大为: “凡诸辟祀,若有祈报者,皆不得荐生类。各尽诚心,止修蔬供。”据《广弘明集》卷26记载,各《断酒肉文》撰出之后,“僧尼合一千四百四十八人,并以五月二十二日五更一唱,到凤庄门。二十三日旦,光宅寺法云于华林殿前登东向高座为法师,瓦官寺慧明登西向高座为都讲……,舆驾亲御地铺席位于高座之北,僧尼二众,各以次列坐”,静听耆阇寺道澄“唱此断肉之文”。梁武帝除亲自与诸律师唱断肉律外,并日只一食,食止菜蔬。自梁以后,汉地僧尼多以素食为规戒。
曾公遗录
大臣日录。北宋曾布撰。残本3卷。布字子宣,曾巩弟,嘉祐进士。元祐八年(1093)六月同知枢密院事,元符三年(1100)十月入相,崇宁元年(1102)六月罢相,先后在政府9年。宋制,皇帝有日历、实录,大臣有日录,记每日之行事、奏对,是编即曾布所记日录。原本久佚,卷帙不详。今本辑自《永乐大典》,仅七、八、九3卷。起自元符二年三月,止于元符三年七月。有事记事,无事书日,以示每日必录。所记多出亲见,多为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采撷,有裨于研究北宋哲、徽之际历史。有《藉香零拾》本,台湾文海出版社《宋史资料萃编》据以影印出版。
佛法在人间
惟贤法师的《佛法在人间》一书除了涵括长老北京弘法周的全部讲演、开示外,还辑录了长老其他时间来北京开会时在宾馆里给弟子们所作的方便开示,以及截至2008年7月所整理出来的所有问答。这些开示和问答,对于未入佛门、初入佛门、入佛门修行多年仍不得其要旨者均有指导意义。佛教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与封建迷信的区别是什么?什么样的见解才是佛法中的正见?什么样的修行才是正确的修行?如何处理信仰与家庭事业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体悟佛法?细心的读者在本书中自会找到答案,因此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一条适合自己的修行道路,就了然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