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除诸恶陀罗尼经

作者:佚名
辟除诸恶陀罗尼经

一卷,赵宋法贤译。此陀罗尼能除毒虫等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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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习俗

时间的习俗

十六世纪中叶,伽利略发明了时钟。自那时起,时针转动的规律成为人类约定俗成的行动法则。人们准点进食、按时入睡,却丝毫不曾怀疑,在时针的巨大阴影之下,也会有罪恶悄悄藏身。嫌疑人几乎没有作案的可能,除非他能够同时出现在相隔20公里的两个地点。面对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三原刑警踩着嫌疑人行动的时间点一步步深入调查,却在时间倒错的无底深渊中越陷越深。阻碍他解明真相的,正是人们与生俱来对“时间”的盲目信任。悬疑宗师松本清张,以滴水不漏的诡计和挑战物理法则的想象,将人类赖以生存的“时间”玩弄于股掌之中。

观音大士莲船经

观音大士莲船经

《观音大士莲船经》一卷,底本出于《重刊道藏辑要》,作者韩湘子,字清夫,故号「清夫先生」。《道藏辑要》于嘉庆年间编篡,光绪年间增补十七本道经,是为《重刊道藏辑要》,《莲船经》即其一,编入《斗集》,为「续斗集一」,当是清朝道士托名韩湘子而创作。此经包括六节:叙二,《關聖帝君窮理盡性至命上品說》一,《文昌帝君烹煉抽添火候中品說》一,《川主大帝大藥鼎爐金丹下品說》一,正文一。经文主旨即修炼金丹,亦推崇三教合一。道教金丹派的祖师是钟离权和吕洞宾,分为南北二宗,南宗近道,北宗全真教近禅,又韩湘子受道于吕洞宾,又全真教提倡三教合一,作者疑似全真道士。「观音大士」仅为加持,无慈无悲,与经文无关,将其换成「赤脚大仙」、「齐天大圣」,对经文亦无半分曲解。

五篇灵文

五篇灵文

《五篇灵文》原作者不详。今选自《道藏辑要》集二。原文上写“重阳祖师注,清虚道人录”。《五篇灵文》并非王重阳所作, 而是纯阳真人所出,其中内容包括中上乘和最上乘丹法。

木偶的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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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了红著。鲁平公然向私人大侦探霍桑发出挑战,鲁平故意声张欲盗窃富商收藏的吴道子绘画的情节,让受委托保护古画的大侦探霍桑被鲁平牵着团团转,不明不白地中了一些稚拙的圈套。但是整篇故事中的描写手法却显得十分平庸拙劣,既看不到“侠盗”的老练机警,也看不到大侦探的智慧、聪敏,暴露出作者的才气不足,是一部失败的作品。

台案汇录丙集

台案汇录丙集

本书分八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三集,称为「台案汇录丙集」。所录文件,主要采自「明清史料戊、己两编,惟内有一件取于「史料旬刊」为唯一例外。本书内容以有关台湾行政设施为范围;按其性质区分:卷一有二十一件,为地丁银谷、耗羡、庄租、杂税、监课等报销与减免事项;卷二有十件,为仓储与捐监银谷等事项;卷三有十三件,为各地遭受台风、地震及水旱灾害辨理赈恤暨缓免赋税等事项;卷四有七件,为各地修建城垣、衙署、监狱、坛庙等事项;卷五有十七件,为台谷运销事项,卷六有六件,为科举考试事项;卷七有二十四件,大都灼台民搬眷及禁止偷渡事项;卷八有十三件,大都为台湾舆革事项。综计共录一百十四件中,有乾隆二年四月内阁学士吴金奏请将台湾(府)另分一省之折,终以「应毋议」复议作罢。可知台湾建省之议,并非始倡于清季同、光年间。

法句经译注

法句经译注

佛教经典。亦称《法句集经》、《法句集》、《昙钵经》、《昙钵偈》等。古印度僧人法救(Dharmatrata,约前1世纪)著。早期佛教经典主要是以偈颂形式出现的,法救从各种佛典中“采经中四句六句之偈,比次其义,条别为品”而编著此经。该经主要收录了佛教的一些道德格言,阐述了佛教遵奉的道德准则,主张抛弃世俗欲望,诵经读典,守戒行律,追求佛教智慧,以求清静解脱。该经通常被看成是佛教的入门读物,南传佛教上座部国家以此为佛教必修之课。此外该经许多偈颂朗朗上口,富有哲理,意蕴深长,在巴利佛教文学中占有特殊地位,是一部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现已译成多种文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