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义章
作者:净影慧远
凡二十卷。隋代净影寺慧远撰。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四册。本书系一部佛教类书,类聚佛书要目并详释之,以诠显大乘深义。要目分:教法聚、义法聚、染法聚、净法聚、杂法聚等五聚。各聚概依增数法立义门,总揭二百二十二门(缺杂法聚),更设细段而详释之。本书引证赅博,义旨明晰,相当于佛教百科辞书之性质,故历来佛教术语之说明大多引用本书。依续高僧传卷八慧远条载,本书原为十四卷,二四九科。现行本有二十卷本与二十八卷本(义天录)两种。本书对染法聚中烦恼义之阐释,从二障义至八万四千烦恼义共分为三十门。又各篇之法数多从小数逐渐增至大数,每篇分为四门以至八门来解说。此种将佛教术语以法之数别排列说明而成为辞典体裁之作法,不知起自何时。然慧远之师法上即曾著有大乘义章六卷及增数法门(内法数林)四十卷,此事载于续高僧传卷十。此外,天台智顗亦撰有法界次第初门一书,由修禅之立场而建立六十科之法数。上列所述大多与大乘义章之项目相符,准此观之,此种类书颇流行于六世纪前后之佛教界。本书五聚之分类或系根据成实论之发聚、苦谛聚、集谛聚、灭谛聚、道谛聚等观念而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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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与土
夸西莫多抒情诗选,这些诗篇情愫绵绵,神采飞动,无论状景、咏物或抒写现实世界,或缅怀往昔,都饱含了诗人的热忱。他用浓烈的感情,涂抹时代生活的悲剧;又把热烈憧憬的理想,涸染在感情的多种色彩之中。他的每一首诗,字里行间无不涌动着激荡的情怀。
斯塔福特疑案
英国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推理小说,大雪覆盖下的斯坦福特宅邸内进行着一场降临会,但在游戏中精灵Ida却突然发出了埃克桑普敦镇的特里威廉上校被谋杀的口信。斯坦福特的人们于是不安起来,这时勇敢的伯纳比少校毅然担任起了去镇上查看的任务。结果发现特里威廉上校真的已经倒毙在了家中……警方很快接手了这个案子,对上校的亲属们进行调查,并且很快取得了进展。但是就在这时,去埃克桑普敦镇采访此案的记者查尔斯·恩德却遇到了一个对此案甚感兴趣的年轻、迷人、妖娆的女子——埃米莉·特里富西斯。查尔斯着迷于埃米莉的妩媚中,开始了两人一起查访这个迷案背后的真相。而当真相大白时,查尔斯却不得不面对其“悲惨”的结局。
别本东里文集
二十五卷。明杨士奇(1365—1444)撰。士奇,初名寓,以字行,号东里,泰和 (今属江西)人。建文初,以荐入翰林,累官至华盖殿大学士,历仕太宗、仁宗、宣宗、莫宗四朝,赠太师,谥文贞。著有《东里全集》、《别集》、《代言录》(已录著)。此集共二十五卷,有记二卷,序六卷,题跋四卷,碑铭十卷,杂文三卷。末一卷题为“方外”。李东阳《怀麓堂诗话》云 “杨文贞 《东里集》,手自选择,刻于广东”,因不及全集内容充实,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将其录入别集类仅存其目。但全集为九十七卷,盖有后人窜入,因此不全是士奇所自选定者,因而四库编者怀疑此二十五卷文集可能就是杨文贞“自定”之本。此集今有明嘉靖间刻本及明刻清印本传世,分别藏之于北京图书馆和美国国会图书馆。
春秋繁露译注
十七卷,汉董仲舒著。《汉书·董仲舒》载其“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宋代有四种本子,多少不一。至明楼郁,乃定为十七卷,八十二篇,缺三篇,实七十九篇。颜师古注以《竹林》、《玉杯》、《蕃露》都是书名,而今《春秋繁露》中有《竹林》、《玉杯》,故《崇文总目》、程大昌等都有怀疑、攻驳之论。但大多数认为,其书基本可信是董仲舒所作。书中以孔子为素王,《春秋》为一王大法;提出三统、三世诸说;对《春秋》笔削褒贬,微言大义探讨极多;借阴阳五行论说《春秋》灾异,建构天人感应的学说;借解释“春王正月”,论证君权神授与大一统等等,较为全面论说了《公羊》学的基本理论。是汉代《公羊》学派的重要代表作,对其后的《公羊》学发展影响深远。
段氏毛诗集解
二十五卷,宋段昌武著。此书旧题《丛桂毛诗集解》,因段昌武居室名“丛桂”而来。书中首为《学诗总说》,分《诗之理》、《寓诗之乐》、《读诗之法》三则;次为《论诗总说》,分《诗之世》、《诗之次》、《诗之序》、《诗之体》、《诗之派》五则。其后依章疏解,大体仿吕祖谦《读诗记》,但词义较为浅显。原书为三十卷,明代唯朱睦㮮《万卷堂》有宋椠完本。后遭开封大水所淹没。今本为孙承泽家钞本,仅存二十五卷,其《周颂·清庙之什》之下皆无。朱彝尊《经义考》载,是书三十卷,注曰缺;又别载《读诗总说》一卷,注曰存。《读诗总说》不见传本,疑即为书首的《学诗总说》和《论诗总说》。
四书因问
明吕柟(字仲木)撰。该书是记其门人质问《四书》之语。共六卷。其中《大学》、《中庸》各一卷,《论语》、《孟子》各二卷。然其中称柟为先生,又原本先生字或跳行,间或还附有学生之间的论辩,如《大学因问》中,就附有章诏、聂蕲二论,似乎非柟自作。卷首有魏廷萱等校刊字,当即为廷萱等人所记。其书《大学》从古本次序,《中庸》亦从古本分章。所说多因《四书》之言,推而证诸躬行,见诸实事,故曰“因问”。如有问“格物”之“格”,是格式之格,还是穷究之格?因答曰:“格物之义,自伏羲以来,未之有改也。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远取诸物,近取诸身,其近取即是穷格之义。格式之格恐不是孔子立言之意。”又有问“格物”之“物”何如?因答曰:“这个物正如孟子云,万物皆备于我。物字一般非是泛然不切于身的,故凡身之所到,事之所接,念虑之所起,便是物,皆是要格的。”再如吕柟讲“八佾舞于庭”时,有学生曰,“此亦无可说”。柟曰,“若道无说便更有说”。时诸生中有盛服者。柟曰,“如此便是僭”。其中有的回答虽未能摆脱传统的礼俗之见,然因问设答,切身譬事,“平正笃实乃如此”(《四库全书提要》)。有《四库全书》本。






